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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舉行工資集體協商會議暨簽約儀式集團公司舉行工資集體協商會議暨簽約儀式 為建立健全瀘州市物資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內部分配制度和員工工資合理增長機制,保障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勞動關系的和諧與穩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于2009年3月3日下午在集團公司六樓召開了由全體員工代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各部室負責人參加的工資集體協商會議。 會上職工方代表,集團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魏光毅同志宣讀和傳達了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工資集體協商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和必然性作了動員和說明。 雙方代表就工資分配制度和原則、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的時間、期限、工資增長幅度、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違約責任等事項進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商討,雙方代表一致認為推行企業工資協商,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需要。黨的十六屆一中全會提出“全面落實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十六屆四中全會又將這一目標進一步深化,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藍圖,將其放到同經濟、政治、文化并列的突出位置,這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創新。 企業方代表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鄒為民同志總結指出:工資收入是廣大職工的主要生活來源,關系到職工的核心經濟收入和職工隊伍穩定。集體協商是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與企業行政部門就職工工資福利等切身利益問題,通過協商談判最后達成書面協議的一種社會活動,是更加注重社會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實現共建共享的內在要求,是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落實職工工資共訣的法定渠道,對于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雙方代表最后達成一致意見,形成了瀘州市物資產業集團《2009年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并由雙方首席代表集團公司董事長鄒為民和集團工會主席魏光毅分別代表公司和員工舉行了簽字儀式,為瀘州市物資產業集團有限公司2009年度工資協商畫上了圓滿句號!
雙方首席代表簽訂協議書
職工方代表 企業方代表 |